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8 22:50:09 作者: 来源:
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的保障本所员工及客户的身体健康,根据天津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全市律师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本所研究决定,现就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根据国务院通知,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2月3日正式上班。本所从关怀体恤员工的角度出发,将正式上班时间延后到2月10日(正月十七,周一)。

2. 在2月3日至2月7日期间,除必要的开庭、现场会议、值班等活动外,本所员工在家办公,启动灵活的电子化办公机制,通过钉钉、电话、微信、QQ、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及时处理相关工作。在此期间,本所员工实行轮流值班,具体值班安排详见值班表。员工在家办公期间,请秉承客户至上的原则,向客户发送安抚信息说明情况,保持手机畅通,快速的响应客户的服务需求,及时处理解决客户的问题。

3. 如需参加开庭、现场会议、值班等活动,请注意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如需召开会议,建议采取视频会议或电话会议的方式进行。

4. 原定由市内及开发区往返交流工作的员工,可暂停往返交流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请根据主管律师的通知进行处理。

5. 员工在家办公期间请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请注意做好防护,每天向本所行政人员报备身体状况,如身体有任何不适症状请及时向律所报告。

6. 外地员工请按照前述时间安排返津备岗,并向本所行政人员报备到津时间。对于从疫区返津的员工请于返津后先行在家中自主隔离14天,隔离期间请每天向本所行政人员报备身体状况,如有任何不适症状请及时向律所报告。

7. 在全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之前,法援值班工作根据开发区法援中心的安排部署进行相应调整。如需继续进行法援接待工作,法援工作组人员可根据安排值班表,轮流进行值班,其他学习和旁听的人员不再参与。在疫情面前,党员应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法援值班由党支部书记带头率先承担法援值工作,党员律师、民主党派律师、非党员律师依次轮流值班。

8. 律所将为参加法援值班的同事免费提供口罩,在进行接待工作时请配带口罩,接待咨询时请注意与咨询人员保持适当距离。

9. 律所每天要做好消毒和通风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均应配带口罩,勤洗手,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

10. 律所行政人员请随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的上传和下达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时做好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11. 对于要求来本所的客户,请提前进行预约(非紧急情况建议采用网络通讯方式),请事先询问其是否曾到过疫区,以及其目前身体状况,如有问题应及时上报或谢绝其前来律所。

本所将根据疫情的发展情况和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疫情的研判和应对工作,随时调整和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应对措施。

非常时期,请律所全体员工给予理解,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部门的部署安排,感谢大家的支持,同时提示大家注意做好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防护。

 

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日

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2月3日至2月7日值班人员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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